联系我们more>

分会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19号4号楼1701 邮编:100043

电话:010-68669733

传真:010-68658322

邮箱:info@cefic.org.cn

政策法规

农业农村部:农药产业发展规划形成初稿 加强新农药创制

发布时间:2020-09-09
  据农业农村部9月7日消息,农业农村部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325号建议的答复称,《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目前已形成初稿,分析了当前农药产业发展基础、面临的形势要求和问题挑战,提出了“十四五”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发布实施,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农药行业发展规划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中国农药产业经过60多年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从2005年开始,已由原来的农药供给不足、依赖进口,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生产国和出口国。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药产业发展,在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后,制定了《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规章和6个规范性文件,逐步使农药管理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二、关于支持农药创新与研发项目
  创新驱动是做大做强农药产业的内在动力。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药新产品创制及推广应用,不断加大农药研发投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680万元,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设立病虫草害防控功能研究室,聘用24名专家,围绕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病虫草害防控技术开展研究,在建立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作物病虫草害综合绿色防控技术体系的同时,研制筛选出一批杀菌、杀虫、除草绿色高效复配药剂。
  此外,积极探索构建共担创新风险、共享创新收益的农药创新合作机制,由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牵头,集聚农药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教学单位的资源优势,成立国家高效低风险农药科技创新联盟,在小麦赤霉病防治用药等新型绿色农药创制开发方面取得突破。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切实加强新农药创制和推广应用,加大扶持力度,推动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和农药企业协作,打造覆盖农药创新全链条、全环节、对农药创新具有强大支撑能力的创新平台,围绕草地贪夜蛾、沙漠蝗虫等重大病虫草防控的需要,以及高毒农药、老旧农药替代和航空植保、绿色发展的需要,创制一批高效、低风险(低毒低残留)的绿色农药新品种和新剂型,为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三、关于加强专业化防治组织的引导
  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是现代植保发展方向。近年来,农业农村部结合落实重大病虫统防统治补助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小麦、水稻、玉米等重大病虫重发区,开展“统防统治百县”创建活动,扶持一批管理规范、装备精良、服务高效的植保专业服务组织,购置无人机等大中型高效植保机械,构建农技部门、服务组织、农药(械)企业合作服务机制,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
  实践表明,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的发展,明显提高了防治效果、减少了农药使用量,在稳定提高粮食产量、控制农药残留污染、减少人畜中毒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依托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在全国认定一批星级服务组织,促进统防统治提档升级,示范引导专业化防治组织发展,推进科学安全用药,促进农药减量增效。
  四、关于探索引进农资使用注册资格制度
  农资使用管理是农资监管的重要环节。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设立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明确规定农药经营者应当是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农业农村部制定的配套规章《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农药经营者应当是具备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农药经营许可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农药经营准入门槛,经营人员素质和科学安全用药指导水平也随之提升。
  同时,农业农村部加强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培训和指导,从2012年开始,在全国组织开展“百万农民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活动,仅2019年就培训农民300万人次。编发30万张《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挂图》、16万张《禁限用农药名录》,张贴到农业村屯和农药经营门店,指导农民精准高效使用技术,着力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下一步,将积极强化基层农技队伍建设,加强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和培训宣传,结合农药经营门店标准化管理服务试点,探索“持证上岗、开方卖药”服务方式,提高农民科学用药意识和技术水平,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