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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角

宗锦耀:精心组织实施财政补助政策 大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发展

发布时间:2016-10-12
——宗锦耀局长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实施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6年9月27日甘肃定西)
  这次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实施工作座谈会,是在“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总结五年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的实施成效,交流各地的经验做法,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推动补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努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下面,我讲五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肯定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的实施成效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是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自2012年实施以来,各级农产品加工业主管部门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五年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由最初的5亿元增加到今年的10亿元(其中1亿元用于马铃薯主食开发),累计达36亿元,实施区域由最初的12个省(区、市)扩大到20个省(区、市)。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补助政策共扶持632个县、近5万个农户、8300多个合作社新建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初加工设施10万余座,新增马铃薯贮藏能力170万吨、果蔬贮藏能力240万吨、果蔬烘干能力240万吨。补助政策的实施,在促进优势产业发展、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促进农产品初加工业发展,延伸了产业链价值链。各地通过集中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促进了种植、贮藏、加工、销售各环节有机结合,延长了农业的产业链价值链,有力推动了当地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四川省通过初加工设施建设,有效带动农户与专业合作社引进先进适用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技术、装备和理念,不断丰富和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形成了“基地+设施+冷链物流”“基地+设施+市场”“基地+设施+加工企业”等多种发展模式。一些地区通过贮藏后择机销售,实现了水果增值50%、蔬菜增值60%、薯类增值1倍的好效益。福建省建宁县通过实施初加工补助政策,引导合作社统一在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莲子冷藏设施,不仅推动了莲子加工业的快速发展,而且带动了当地以赏荷为主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培育了以莲产品为主题的饮食文化,通过补助政策建成的初加工设施成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载体。
  (二)促进生产方式转变,提高了农业质量效益。新型贮藏窖、冷藏库不仅改善了马铃薯、果蔬的贮藏条件,大大延长了贮藏时间,而且减少了农产品产后损失,提高了农产品品质。同时,通过补助政策的实施,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农业生产的关注点转移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农业新技术使用和集约生产上来,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陕西省眉县通过新型贮藏冷库的建设,使猕猴桃贮存期延长了2-3个月,产后损失率由10%降至3%。宁夏新建设的枸杞烘干房比传统晾晒方式晒干的枸杞质量明显提高,每斤枸杞售价提高4元,使农户增加纯利3元。内蒙古自治区通过马铃薯贮藏窖建设,实现提质增效,仅2015年一年减少直接损失1.35万吨,按应季市场价格0.5元/斤计算,增加收入约1350万元。
  (三)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补助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给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培育了一批优秀的农村职业经纪人,壮大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了更多农民就地就业,走出了一条以创业带就业的致富路。去年,新疆伊犁州葡萄遭受几十年不遇的严重冻害,葡萄无法进行保鲜贮藏,葡萄酒厂鲜果收购价仅为0.5元/公斤,且不能敞开收购。当地农户尝试用新建果蔬热风烘干房烘制葡萄干后,市场价格达到30-130元/公斤,带动鲜果价格提高2倍以上,达到1.5-2元/公斤。通过项目实施,新疆直接促进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6万人,来自项目的收益达50亿元。据测算,中央财政投入和农民增收之比可达1∶3。吉林省洮南市通过补助设施的建设,全市辣椒贮藏增收800多万元,减少损失300万元左右。补助政策对推动贫困地区农民群众增收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2015年,青海省带动农民增收3748万元,使当地9.6万人脱贫;重庆市带动农民增收2546万元,使2.7万人脱贫。
  (四)促进营销体系建设,稳定了农产品市场供给。通过延长农产品贮藏期、加工期,有效解决了农产品收获期集中上市而导致的价低、卖难等问题,实现了农产品的错季销售和均衡供应。各级农业主管部门通过引导初加工设施的集中建设,有效推动了专业市场发展和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了产加销协调发展。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地依托初加工设施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为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走进国内千家万户、走向国际市场开辟了快车道。辽宁省朝阳市未建设贮藏设施前,大枣销售期短,每年大量的优质大枣都以低廉的价格卖掉,甚至出现滞销。初加工设施建成后,大枣在冷库里保鲜70天出库,售价可达10-12元/斤,相当于上市初期价格的4倍,同时延长了大枣销售期,使销售市场旺季兴旺、淡季不淡。云南省利用集中连片建设的果蔬冷藏设施,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发展蔬菜产地批发市场,推动高原特色水果蔬菜“走出去”,不仅销往全国30多个大中城市,还出口到4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五)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了产业竞争力。以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为平台,推广了一批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装备,普及了一批先进适用的农产品初加工技术,培训了一批技术素质高、市场观念强的农村致富能手,促进了农产品初加工科技进步,增强了产业竞争力。五年来,全国共推广应用先进通风设备5万余套、制冷设备7万余套、烘干设备近1.5万余套,大大提高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装备水平。农业部先后组织培训省、县两级农产品加工管理人员2000多人次,各级农产品加工管理部门培训农民8.5万余人次,编辑、印发了《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技术操作规程》《农产品产地干燥技术操作规程》等系列教材,引导、规范农民“一库多用”“一房多用”,有力地提升了试点地区农民的科技素养。部级技术支撑单位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积极开展烘干房烟尘处理、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冷库合理化设计及应用等方面的研究。湖北、湖南、甘肃等省充分发挥省级技术依托单位的作用,强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的本地化设计,加强对农民建库、建房和用库、用房的技术培训,促进了初加工设施的高效利用。
  五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初加工补助政策确实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深受广大农民和地方政府的欢迎和肯定。今年上半年,我部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牵头,会同有关研究机构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并依托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体系对政策实施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评估和调查结果显示,对补助政策本身表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农民群众占97.2%,对补助政策实施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98.1%。这些成绩的取得,不仅得益于政策设计好、定位准,抓住了影响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问题,顺应了广大农民的迫切需求,更是得益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各级农业、财政等部门同志的共同努力,特别是与在座各位同志的努力工作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对大家的辛勤努力表示诚挚的谢意!
  二、认真总结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的主要经验
  各级农产品加工管理部门在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既坚持政策规定,又创新完善方法,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
  一是坚持农民主体,促进强农惠农富农。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亿万农民群众始终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必须始终坚持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农民在设施申报、建设、使用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帮助农民改善农产品产后贮藏条件,提升农产品产后初加工技术和装备水平,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规模经营,助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我们始终坚持把农民得实惠作为补助政策实施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作为补助对象,力求农民利益最大化。同时坚持把补助政策实施和精准扶贫结合起来,明确将补助重点向贫困人口、贫困地区倾斜,着力推进产业扶贫。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就是要通过建窖、建库、建房,带动初加工全链条建设,发挥其在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拓展农业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引导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因此,在补助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我部指导各地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建设初加工设施,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不断增强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市场竞争力。如甘肃省依托补助政策实施,不断打造以马铃薯、苹果、蔬菜等为特色的优势产业,建设特色优势农产品种植基地3000万亩。江西、湖南等省围绕柑橘、脐橙、蜜橘等优势特色作物种植,布局建设冷藏库等农产品初加工设施,提升了当地果蔬分级、包装、保鲜、配送等初加工环节装备水平,拓宽了农产品增值空间。
  三是坚持统筹协调,发挥政策集成效应。作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必须与其他相关政策配套衔接,使多项优惠政策协同发力。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强化统筹协调,积极关注财政、发展改革、农机等部门出台的涉农优惠政策实施情况,主动对接,加强合作,以系统的方法共同打出各项惠农政策“组合拳”,充分发挥了初加工补助政策的“倍增效应”。新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2015年整合各类资金4.3亿元用于项目建设,按照南疆、北疆区别补助方式实施项目,实现了政策效益的最大化。四川省整合项目资源,采取省级财政拿一点、项目县配套一点、相关项目挤一点、鼓励业主多出一点的“四个一点”办法,积极创建多元化的项目投入机制,实现年度近2.3亿元的项目投资,圆满完成了初加工设施建设任务。
  四是坚持科技引领,催生新的产业业态。在补助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以绿色节能为导向,注重科技支撑和新技术应用,建立了部、省、县三级技术支撑体系,并不断强化初加工设施的本地化设计,完善补助政策技术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了科技的引领作用,推动各地涌现出一批与三产融合、“互联网+”紧密关联的新产业新业态。河南省济源市依托技术支撑单位,开通了技术指导热线,及时有效地解决初加工设施建设、使用难题。江西省高安市春满园果蔬专业合作社以烘干房为切入点,逐步建设完成了果蔬加工中心,形成了“种加一体”的产业生产模式。甘肃省通过实施补助政策,着力加强市场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已培育形成交易量在20万吨以上的马铃薯交易市场13个,其中陇西、渭源的3个交易市场已建立了与全国马铃薯交易市场联网的电子信息服务平台。
  五是坚持规范管理,确保高效廉洁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部分设施建设工期长,过程监管难度大,政策性和技术性要求较高。我部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从严要求,规范管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操作,严把补助对象选择、补助设施建设、补助设施验收这三个关口,围绕项目实施关键环节,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同时,强化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充分发挥该系统在分析汇总建设数据、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加强项目信息公示公开、服务补助政策创新完善等方面的作用。湖南等省提炼总结形成了“工作推进七步法”“主体申建八步骤”“严格监管四道关”,并在全省推广使用。河南、山东等省扎实做好需求摸底,认真编制实施方案,严格实施标准,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了补助政策高效廉洁实施。
  五年来的经验弥足珍贵。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并不断创造新的经验,认真总结推广,相互学习借鉴。
  三、充分发挥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