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more>
联系我们more>


分会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19号4号楼1701 邮编:100043

电话:010-68666811\68669733

传真:010-68658322

邮箱:info@cefic.org.cn
疫情期间食药用菌生产管理无头绪?速看这份权威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04-13近期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眼下正值吉林省备春耕生产重要时期,为做好全省食药用菌生产,保障居民“菜篮子”产品充足、安全,吉林省园艺特产站就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何做好食药用菌生产提出相关技术指导意见。
确保菌种质量。优质菌种菌丝洁白、粗壮,均匀一致,生命力强,无杂菌感染。农户购买菌种要到有资质、两证齐全的菌种生产单位定购或购买菌种,保证菌种质量。无论是有资质的食药用菌生产企业还是自制自用食药用菌菌种的合作社或种植大户,在菌种制作过程中都要严格执行农业行业标准,严格检查菌种萌发和生长情况,及时挑出发菌异常的菌种,菌种出厂或使用前要再次检查菌种,确保菌种质量。
做好发菌和出菇管理。发菌管理:菌包(棒)前期温度控制在26℃-28℃,发菌棚密闭遮光,保持黑暗;菌包(棒)接种10天后开始通风,温度降至24℃-26℃;20天后,在菌丝体生长量达到最高峰时加强通风,将温度降至20℃-22℃。特别注意防止菌包(棒)发热引起烧菌。发菌期间空气相对湿度控制在60%以下。出菇管理:为避免疫情期间因无人采收而造成损失,可采取措施延迟出菇。将出菇大棚用塑料薄膜和草帘盖好,夜间温度较低时打开大棚门窗通风降温,保证大棚内温度低于10℃以下,缩小昼夜温差,控制菌袋出菇;还可通过停止喷水和补水降低湿度,抑制原基分化,延迟出菇。
上一篇:甘肃临夏州:羊肚菌单茬产量创新高 下一篇:浙江首例!珊瑚状猴头菇标准化栽培喜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