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more>
联系我们more>

分会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19号4号楼1701 邮编:100043

电话:010-68666811\68669733

传真:010-68658322

邮箱:info@cefic.org.cn

政策法规

重磅解读|如何申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2-05-13
      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作出的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加强资源整合、政策集成,以县(区、市)为单位开展创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格局。
      2021年7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开展示范区申报创建。在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的基础上,形成了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2022年4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继续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带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粮食生产稳面积提产能、产业发展稳基础提效益、乡村建设稳步伐提质量、农民增收稳势头提后劲的工作布局,围绕守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探索建立农业现代化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促进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上一篇:什么是农村土地流转?如何合法流转农村承包... 下一篇: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怎么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