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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2024年农业农村可申报的20个项目,建议提前准备(一)

发布时间:2024-01-25

2024年,我国有哪些涉及农业农村的项目申报?具体申报时间、申报要求如何?食用菌产业分会带您先睹为快。


一、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申报时间】每年4-5月

 

【申报主体】县(市、区)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择优给奖补资金;整县申报、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向其倾斜

 

【项目要求】

 

1、分区分类建设示范区在黄淮海平原粮食主产区,创建一批以粮食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地区,创建一批以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大中城市郊区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创建一批以都市农业和智慧农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脱贫地区,创建一批以“小而精”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

 

2、创建条件:生产基础较好、装备水平较高、产业链基本健全、经营体系较为完备、农业环境较为友好、政策支持保障有力。

 

二、现代农业产业园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申报时间】每年3-4月

 

【申报主体】县(市、区)级人民政府

 

【激励政策】1亿元资金支持(批准创建下发30%,通过中期评估安排30%,通过评价认定后下达剩余奖补资金)

 

【项目要求】

 

1、主导产业特色优势明显,原则上数量为1~2个,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50%以上。

 

2、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已制定产业园专项规划,形成园村一体、产村融合的格局。

 

3、建设水平区域领先,高标准农田占比较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高于本省平均水平,现代要素集聚能力强,生产经营体系完善。

 

4、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绿色食品认证比重较高。

 

5、带动农民作用显著,园区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30%。

 

6、政策支持措施有力,政策含金量高,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7、组织管理健全完善,形成了产业园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

 

三、农业产业强镇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申报时间】每年3-4月

 

【申报主体】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

 

【激励政策】1000万元资金支持(分2年奖补,第一年安排30%补助资金;第二年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安排后续奖补资金,对达不到建设标准的取消示范资格,不再安排奖补资金)

 

【项目要求】

 

1、主导产业应明确为1个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东、中、西部地区镇域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应分别达到2亿元、1.5亿元、1亿元(新疆、西藏及其他地区的已摘帽国家级贫困县可放宽条件)。

 

2、东、中、西部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分别达到2∶1、1.8∶1、1.6∶1以上(对国家级贫困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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