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会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路19号4号楼1701 邮编:100043

电话:010-68666811\68669733

传真:010-68658322

邮箱:info@cefic.org.cn
张合成:治理价值冲突,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产业体系
发布时间:2024-03-06
张合成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必须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团结最广大人民,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一步步变成美好现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依托农业农村特色资源,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要效益,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效益,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023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问题,提出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建设具有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对现代化产业体系内涵做了深刻概括,明确了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目标要求。农业农村现代化产业体系是由横向生产体系、纵向产业体系和垂向供应体系三个维度、不同产业分工构成,集食物保障、原料供给、功能服务于一体的立体化综合体系,通过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融合,在横向、纵向和垂向上实现分工协作,共同构成了立体化的现代化产业体系。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会议指出,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通过价值冲突治理,再造农业农村产业利益分配机制,提高种粮务农的比较效益,是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基础任务、紧迫任务。
一、科学认识价值链逻辑,谋求利益共享的价值追求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把非经济性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政策统筹,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价值冲突治理是指为实现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目标,对价值链中相关主体及行为进行规制,以市场与非市场等手段重构价值链组织和结构体系,全面提升价值分配均衡性。农户能否真正嵌入到价值链中,参与相对公正的利润分配,成为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化的主要标志。
一是价值链参与主体按比较优势开展专业化分工合作。价值链着眼点是价值增值过程,核心是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价值链把产前供应、产中生产、产后加工和服务各环节上市场主体组织起来,增加产品价值,使所有参与主体均衡受益、相得益彰。由于小农户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核心主体,让小农户同步进入现代化就需要壮大集体经济、强化社会化服务、强化市场决定作用和政府有效作用。因此,农业价值链中贯穿全链条的主体是政府,通过现代市场调控手段,服务各类主体获取市场信息、确定产品价格、平衡供产销等各个环节,依赖市场机制达到协调为主、竞争为次的互动格局,形成谋求长期利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价值追求。
二是农产品价值创造的核心主体是农户。农业价值链核心主体是农产品生产者。农户通过劳动使耕地、水、气候、资本、信息、生物资源等要素集聚,创造出有价值的农产品。农业价值链产前主体包括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供应商,通过供应低成本的肥、药、种等生产资料提升农产品价值、分享农产品利润。农业价值链产中主体包括金融保险、技术推广、农机装备、生态环保、产地窖储、商品化处理等生产服务供应商,通过提供低成本服务分担成本、分享利润。农业价值链产后主体包括收购储运、分拣包装、产地集散、加工营销、销地集散、品牌打造等多个主体,通过价值挖掘达到溢价增值。
三是农户是农业价值链上利益与风险的聚会点。农业价值链研究发现,从生产要素、资料、服务供给到二三产业延伸,农户是产业链的“起点”和服务链、供应链的“终点”,是农业价值链上利益与风险的聚会点。可以看出,农户作为农业价值链的核心和根本,应该从中获得应得的权利和最大的收益。然而,“受制于人均资源不足、底子薄、历史欠账较多等原因,“三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相比,农业现代化明显滞后。主要表现在:农业生产效率相对较低,农业劳动生产率仅为非农产业的25.3%;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明显不足,国内粮食等农产品价格普遍超过国际市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于城市;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1、消费支出比为1.9:1”。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农业产业体系问题的科学论述,也充分说明农户处于价值链洼地,生产环节创造的价值与获得的利润不匹配。健全面向小农户种粮务农增收机制是探索大国小农情势下“三农”工作中心任务。
二、坚持优先发展,理顺价值取向冲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民种粮能挣钱,粮食生产才有保障。要创新粮食生产经营方式,延伸产业链条,实现节本增效。要出实招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探索产销区多渠道利益补偿办法。既不能让种粮农民在经济上吃亏,也不能让种粮大县在财政上吃亏。从价值链关系看,种粮不吃亏需要理顺四个价值取向冲突。
一是粮与钱驱动力冲突。一些基层同志认为,落实粮食责任时存在“中央要粮、地方要地、农民要钱”的动力冲突,一些主产区基层存在干部依靠农村熟人“面子”落实粮食面积的尴尬局面。要将国家粮食安全责任内化为地方政府抓粮、农民种粮动力,实现中央要粮、地方抓粮、农民种粮的目标一致、责任一致、利益一致,让地方政府有动力防止土地“非农化”冲动,让农民有动力抵御耕地“非粮化”冲动。价格作为市场的风向标,能有效配置资源、推动粮食生产稳定可持续发展。必须正视种粮“价格失灵、政策失效、动力失势”的风险隐患,辅之以利,通过有效的价格、补贴等机制,使农民粮食销售收入成为增收的主要来源,将种粮农民对粮价的预期作为种粮的核心动力,让农民种粮不吃亏、有钱挣、尽可能多得利。同时,从政治上提升种粮农民社会地位,使种粮受到尊重,种粮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的贡献得到认可,激发种粮农户的信心和热情。
二是工业与农业政绩冲突。种粮大县财政穷县时刻提醒基层干部,只有抓工业上项目才可造福一方。我国小麦第一县河南滑县2021年一般性财政收入排全省第140位,人均财政支出仅为省人均财政支出的六成。种粮越多,地方政府负担越重,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配套更多,一些产粮大县配套压力很大。需要实施粮食主产县补偿机制,使主产区县级人均财力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让地方政府重农抓粮有奔头。
三是公平与效率理念冲突。投入乡村建设“太浪费”“低效率”“周期长”,是当前一些地方、部门、智库、学者的潜在认知。以规模效益理论指导,只能固守“城乡二元”体制,只能进一步加剧城乡不平衡。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如何把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其基础是打破城乡分割精神枷锁,关键是全面领会党的十九大、二十大连续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刻内涵,要算好经济账和政治账、眼前账与长远账,坚持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
四是进口与自给导向冲突。充分有效利用国际市场和资源,既是我国农业发展现实的必然,也是农业理性的选择。粮食进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在更高层次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服从服务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大豆是我国对外依存度最高的农产品。大量进口低价大豆,强化了国际贸易措施、弥补了饲料粮和油料缺口,但抢占了豆农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机会,侵蚀了支粮惠粮政策效果。每年进口近亿吨大豆,形成“买顺手、吃顺嘴”路径依赖,不仅使主产区政府和农民没有动力去种,也在一定程度上把跨国粮商“养肥养膘”了。需要瞄准大豆安全底线,把握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切实兼顾平衡好进口需要和国内供给关系,在开放中确保国内粮食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