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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竹山县:食用菌产业迎来利好政策
发布时间:2025-01-10
近期,湖北竹山县出台《支持食用菌(蔬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七条政策》,推动食用菌(蔬果)产业走科技之路、质量之路、品牌之路。该政策内容包括支持菌种研发、食用菌生产种植、技术推广、市场主体投资固定资产、蔬果基地建设等措施,部分内容如下:
一、对自主研发的香菇菌种获得省级及以上登记(备案)且在县内推广种植规模达到500万棒以上的菌种企业,按照每个新品种2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
二、扩大食用菌种植规模。按照“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扩大食用菌种植规模。对全县种植食用菌的市场主体和农户,经验收合格的,按香菇和平菇0.8元/袋(菌袋规格为“18X60”,下同)、木耳0.4元/袋、羊肚菌1000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其它品类参照执行。
三、支持标准化食用菌菌袋生产。对生产菌袋用于自种或向县内农户销售种植的县内市场主体,经验收合格的,按香菇和平菇0.2元/袋、木耳0.1元/袋的标准予以奖补,其它品类参照执行。
四、健全技术服务体系。依托国家食用菌产业技术体系鄂西北综合试验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开展菌种研发、技术推广、产品加工服务。对向市场主体提供跟踪技术服务的技术员,按香菇和平菇0.1元/袋、木耳0.05元/袋的标准予以奖补,其它品类参照执行。
五、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由乡(镇)、村优化建设,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并有收益的规模化食用菌种植基地,根据审计确认投资额度予以奖补。对投资建设基地、更新改造设施设备且生产运营良好的市场主体,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不超过审计确认投资额度20%的奖补。对新认证富硒、“两品一标”产品的市场主体,按每个产品5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
文件指出,以上同类政策原则上不叠加享受,市场主体争取上级项目奖补超过上述标准的,县内不再奖补;低于上述标准的,县内补差。
一、对自主研发的香菇菌种获得省级及以上登记(备案)且在县内推广种植规模达到500万棒以上的菌种企业,按照每个新品种20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
二、扩大食用菌种植规模。按照“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扩大食用菌种植规模。对全县种植食用菌的市场主体和农户,经验收合格的,按香菇和平菇0.8元/袋(菌袋规格为“18X60”,下同)、木耳0.4元/袋、羊肚菌1000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其它品类参照执行。
三、支持标准化食用菌菌袋生产。对生产菌袋用于自种或向县内农户销售种植的县内市场主体,经验收合格的,按香菇和平菇0.2元/袋、木耳0.1元/袋的标准予以奖补,其它品类参照执行。
四、健全技术服务体系。依托国家食用菌产业技术体系鄂西北综合试验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开展菌种研发、技术推广、产品加工服务。对向市场主体提供跟踪技术服务的技术员,按香菇和平菇0.1元/袋、木耳0.05元/袋的标准予以奖补,其它品类参照执行。
五、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由乡(镇)、村优化建设,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并有收益的规模化食用菌种植基地,根据审计确认投资额度予以奖补。对投资建设基地、更新改造设施设备且生产运营良好的市场主体,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不超过审计确认投资额度20%的奖补。对新认证富硒、“两品一标”产品的市场主体,按每个产品5万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补。
文件指出,以上同类政策原则上不叠加享受,市场主体争取上级项目奖补超过上述标准的,县内不再奖补;低于上述标准的,县内补差。
(来源:今日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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