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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进一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发布时间:2017-09-04
近年来,国家大力开展农村改革,无论是宅基地的确权还是三权分置,都是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如今国家即将开展另一项农村政策,那就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项改革将进一步激活农村的集体置产,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防止农村集体资产遭到流失,确保农民能够获得相关的合法权益。
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的开展,将会对农村的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人,资产股份量化等方面进行改革,对于城中村、城郊村、开发区村和经济发达村等具有经营性资产的村落,将会以股份或者份额的性开展,让集体组织成员能够相应的股份。而对于没有经营性资产的农村,比如说偏远山区的农村,将会,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的形式,让农民能够拥有相应的股份资产。
目前这一项改革将会按照两步进行,第一步是开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这一步预计到2019年年底完成,将会对农村资源性资产:如山地、森林、草地等等;经营性资产:如用于经营的房屋、基础设施、机器设备等等;非经营性资产:教育、体育、科技文化等等,进行全部的清产核查。
在清产完成之后,将会有序的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改,将农村的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让农民也能够拥有集体的股份,能够获得集体经济的股份分红,确保农民的相关权益。随着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后,农民不仅仅拥有集体资产相关的股份权益,还能够实现资产的有偿退出获取补偿、抵押贷款、担保、继承权等相关福利。(来源:第一农经)